舉辦 10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、 營養師、心理師、護理師、社會工作師考試
主旨:舉辦 10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 考試、營養師、心理師、護理師、社會工作師考試。 依據: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考試等級及類科: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,設中醫師(一)(應中醫 師第一階段考試)、中醫師(二)(應中醫師第二階段考試)、營 養師、臨床心理師、諮商心理師、護理師、社會工作師等 7類科。 二、考試日期:108年1月19日(星期六)至1月20日(星期日)。 三、考試地點:分設臺北、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。 四、報名有關規定: (一)報名日期:自107年10月23日(星期二)起至11月1日(星期四 )下午5時止。 (二)報名收件截止日期:須於107年11月2日前(含當日,郵戳為憑 ),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,始完成報名程序,逾期不予受理, 原件退回。 (三)報名郵寄地點: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 考試司第三科。 (四)報名方式:採「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」(紙本寄 件),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,網址為:http://www .moex.gov.tw,點選網路報名線上申請,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 訊系統入口網路,或以網址register.moex.gov.tw(主站)、 register.moex2.nat.gov.tw (分站)直接進入系統報名,登 入報名資料前,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。應考人進入前項 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,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,連同應考 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,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。 五、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、試題題型、成績計算、及格 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,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。
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各種考試,得單獨或合併舉行,並得分考區、分試、 分階段舉行;其考試類科、地點、日期等,由考選部於考試兩個月前公告 之。 採行分試、分階段考試之類科及其資格保留年限,由各該考試規則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