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 稱:
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
修正時間:
111.6.8
沿革:
中華民國 111年6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8111號令修正公布第9條 、第40條之1、第91條、第93條之1、第93條之2條文